家校社协同视角下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模式的构建与应用研究
摘要
关键词
家校社协同;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模式;立德树人;协同育人
正文
引言
在新时代教育改革背景下,立德树人成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而小学少先队作为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开展德育工作的重要阵地,承担着培养少年儿童爱国情怀、集体意识、道德素养的重要使命。
一、家校社协同与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的核心内涵界定
(一)家校社协同的内涵
家校社协同是指以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为目标,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教育主体打破各自为政的壁垒,通过理念共识、资源共享、责任共担、行动协同,形成相互配合、同向同行的育人合力的教育形态。其核心特征体现为协同目标的一致性(围绕立德树人)、协同主体的互动性(三者相互沟通、支持)、协同资源的整合性(整合学校德育课程、家庭生活场景、社会实践平台),最终实现“1+1+1>3”的育人效果,为少年儿童的成长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环境。
(二)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的内涵
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是以小学少先队员为教育对象,以少先队组织为载体,通过开展主题队会、实践活动、榜样引领等形式,培养少先队员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的教育活动。其核心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如国家认同、民族自豪感培养)、集体主义教育(如团队合作、集体荣誉感培养)、行为规范教育(如遵守纪律、文明礼貌养成)、责任意识教育(如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意识培养),最终目标是引导少先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人。
二、当前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在协同层面的现存问题
(一)协同主体割裂,缺乏统一育人共识
当前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中,学校、家庭、社会三大主体存在明显的“割裂”现象。学校作为德育工作的主导者,未能充分重视家庭与社会的协同价值,仅将德育任务局限于校园内部,与家庭、社会的沟通多停留在“通知传达”层面(如告知活动时间、要求),缺乏对协同育人理念的共同认知与目标对齐;家庭对少先队德育工作的参与度低,部分家长认为“德育是学校的事”,忽视在家庭生活中对孩子道德习惯的培养,甚至出现家庭教育理念与学校德育要求相悖的情况;社会层面的德育资源(如博物馆、文化馆、社区服务中心)未能与学校少先队德育工作有效衔接,资源闲置与需求脱节并存,难以形成协同育人的合力。
(二)协同机制缺失,运行流程不规范
健全的协同机制是家校社协同开展少先队德育工作的保障,但当前多数小学尚未建立完善的协同机制,导致协同工作缺乏规范性与持续性。一方面,缺乏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多依赖家长会、家长群等临时形式,难以深入交流孩子的道德成长情况;学校与社会机构的合作多为“一次性活动合作”(如组织一次参观活动),缺乏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另一方面,缺乏责任分担机制,家校社三方对少先队德育工作的职责划分不清晰,出现“学校包揽一切”或“三方相互推诿”的情况;同时,缺乏监督与评价机制,对协同德育工作的效果缺乏科学评估,难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导致协同工作流于形式。
三、家校社协同视角下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模式的构建
(一)锚定协同目标,明确育人方向
构建家校社协同的少先队德育工作模式,首要任务是锚定统一的协同目标,确保三方同向同行。协同目标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分为三个层面:一是认知目标,引导少先队员理解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责任意识等核心道德概念,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二是情感目标,培养少先队员对国家、集体、他人的积极情感,增强道德认同感与情感共鸣;三是行为目标,引导少先队员将道德认知转化为日常行为习惯(如遵守纪律、乐于助人、参与公益),实现“知行合一”。同时,家校社三方需通过共同学习(如开展协同育人理念培训)、目标研讨(如共同制定学期德育协同计划),形成对协同目标的共识,确保每一项协同工作都围绕目标开展,避免方向偏差。
(二)联动协同主体,构建“三位一体”育人共同体
以少先队组织为纽带,联动学校、家庭、社会三大主体,构建“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共同体。学校作为协同的主导者,需设立专门的协同德育工作小组(由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德育教师组成),负责统筹协调三方工作,制定协同计划、组织协同活动、反馈协同效果;家庭作为协同的基础,需成立家长委员会(吸纳热心家长参与),参与少先队德育工作的决策与实施,同时家长需提升自身德育意识,在家庭生活中践行德育要求,配合学校开展德育活动(如监督孩子完成德育实践任务);社会作为协同的延伸,需整合博物馆、文化馆、社区服务中心、企业等机构资源,与学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少先队德育工作提供实践平台(如设立少先队德育实践基地)、专业指导(如邀请社会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形成“学校主导、家庭参与、社会支持”的协同格局。
四、家校社协同视角下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模式的应用要点
(一)强化理念引领,提升协同意识
模式应用的前提是提升家校社三方的协同意识与能力。学校需通过“家长学校”“校外辅导员培训”等形式,向家长、社会人士普及家校社协同育人理念,讲解少先队德育工作的目标与意义,帮助其理解自身在协同工作中的角色与价值;同时,开展“协同德育能力培训”,如向家长传授“家庭德育方法”、向社会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少先队活动组织技巧”,提升三方的协同能力,为模式应用奠定思想与能力基础。
(二)注重分层施策,适配不同年级需求
不同年级的少先队员在认知水平、成长需求上存在差异,模式应用需注重分层施策。低年级(1-2 年级)侧重 “习惯养成与兴趣激发”,家校社协同开展 “文明礼仪养成”“生活自理能力培养” 等简单易懂的活动(如家庭中的 “整理书包比赛”、社区中的 “文明小卫士” 活动);中年级(3-4 年级)侧重 “认知深化与情感培养”,协同开展 “红色故事学习”“集体合作实践” 等活动(如学校组织红色主题队会、家庭开展 “亲子共读红色书籍”、社会提供红色场馆参观);高年级(5-6 年级)侧重 “责任意识与实践能力”,协同开展 “社区志愿服务”“道德辩论会”等活动(如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讨论“如何关爱身边的人”),让协同德育内容与少先队员的成长需求精准匹配。
五、结束语
家校社协同是新时代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构建并应用家校社协同的少先队德育工作模式,能够打破单一主体育人的局限,整合三方资源、凝聚三方合力,让德育工作从“学校孤岛”走向“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格局。当前小学少先队德育工作在协同主体、机制、内容、资源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但通过锚定协同目标、联动协同主体、整合协同内容、完善协同机制,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提升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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