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安全治理背景下的国际警务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摘要
关键词
全球安全治理;国际警务人才;培养路径
正文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安全挑战日益复杂,涉及领域日益广泛,全球安全治理也呈现多层次、多维度的变化,全球安全治理领域一系列挑战纷至沓来,“全球安全赤字”进一步加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着眼各国共同安全,就加强全球安全事务共同治理,实现世界持久和平、全球普遍安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主张、新倡议,引领和推动了全球安全治理实践,对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发展、推动建立国际安全新秩序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作为负责任大国,积极参与全球安全治理,缓解“全球安全赤字”,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力量,中国责无旁贷。
一、全球安全治理背景下国际警务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随着全球化程度在深度和广度层面上的不断加深,世界各国在各领域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环境变化对一国国内各领域发展状况的关联性越来越强,同时,一国国内各领域的波动对外界的“外溢”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在安全问题上,国内外的关联和联动表现尤为突出。因此,为有效应对和遏制犯罪活动全球化趋势,必须推进警务工作的全球化以及安全治理的全球化。为了更好地打击国际性犯罪和跨国犯罪,急需各国警务部门之间开展警务合作,所以,培养一批具备国际视野、精通警务技能的国际警务人才迫在眉睫。
国际警务人才主要指从事具有国际因素警务工作的专业警务人员,也是一定意义上的外事警察或涉外警务人员。其中国际因素主要指涉及外国、外国人、国际组织等情形,因此,国际警务人才主要涉及的警种包括移民管理警察(如出入境管理警察、边境管理警察)、国际警务工作人员(包括维和警察、警务联络官、国际警务组织成员),以及在个案上与其他国家执法部门进行执法安全合作的相关警务人员等。国际警务人才作为国际警务工作的主导者和直接参与者,其自身的能力与素质将直接影响我国域外管辖权的成效和我国司法主权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对两国执法部门友好关系和我国警察的国际形象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培养合格的国际警务人才的培养是我国公安工作革新的必由之路。自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华投资、旅游、就业,在为我国带来经济上的拉动的同时,也为我国社会管理等方面带来一系列问题。在我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问题日益凸显,涉外案件在一些大城市也日益频发,在社会上的影响较大。这些问题都为我国在华外国人的管理和开展国际执法形成挑战。因此,培养国际警务人才是加强在华外国人管理、打击跨国境犯罪、保护海外安全利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需要。
二、国际警务人才培养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参与全球治理需要一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专业人才。”《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进一步提出: “提升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对我国公安工作而言,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执法标准,了解国际执法动态,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国际交往能力特别是跨文化交际能力,具备“外语+法学+警务+跨文化能力”等多方面素质的国际执法人才是当务之急。
(一)政治素质
由于国际警务工作不可避免地涉及外国人、外国国家、外国组织等涉外因素,处在意识形态对立和国际政治斗争第一线,因此,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牢固的理想信念是国际警务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国际警务人才必须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令行禁止,随时准备为国家和人民利益做出奉献和牺牲。
(二)外语水平
在国际交往中,语言作为最基本的交流工具,是每一个国际事务工作者应掌握的最基本技能。在国际警务合作与交流中,国际警务人员的外语水平不仅要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还应在听、说、读、写、译各方面符合国际警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尤其是在处理紧急国际警务问题时,国际警务人才对于外语的掌握和运用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急难险重问题的防范处理和化解。具备小语种、多语种外语水平的国际警务人才更是当今国际警务工作紧缺人才。
(三)法学素养
国际警务人才作为国际执法合作的直接参与者,是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直接实施者和践行者,对于维护我国法律尊严、延伸我国司法管辖权、运用国际法和国际规则打击跨国犯罪、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因此,国际警务人才既要熟悉国内法又要熟悉国际法,既能按照国内法律规定和办案流程文明执法,又能具备国际眼光与国际意识,通晓相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处理具体涉外案件、打击跨国犯罪,维护我国法律尊严,树立我国警察良好国际形象。
(四)警务素质
国际警务工作有鲜明的特殊性与专业性,既具有的公安工作性质,又带有外事工作的色彩。因此,国际警务人才应当具备较强的警务素质技能,同时具备一定外事工作能力。这在客观上要求国际警务人才应熟悉公安各领域业务工作,拥有侦查办案的专业技能,具备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还要具有一定外事工作经验。这处理具体国际警务案件时,既能实现国内警务工作要求,又能满足国外执法机关案件需求,实现具体案件合作上的“双赢”。
(五)跨文化交际能力
国际警务合作是不同国家的警察机关和警务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警察外交。因此,国际警务工作最终考验的是国际警务工作人才的交际能力。国际警务人员在从事国际警务工作时,理所当然地要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生活习惯的外国警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文化交流障碍则是国际警务人员面临的重要问题。在国际执法合作实践中,国际警务人员应该通晓外国文化知识,遵守国际礼仪,尊重外国警务人员的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打消不同文化属性下的交际壁垒和障碍,真正和外国警务人员“交朋友”。
三、国际警务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一)公安院校培养模式
随着国内外国人管理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海外安全利益的不断拓展,国际警务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在公安教育领域,涉外警务学科逐步兴起。上世纪80年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首创涉外警务学科,之后浙江警察学院等公安院校陆续开设了涉外警务专业,为我国公安实践培养国际警务人才[]。然而,相对于日益迫切的公安实践需要,我国国际警务人才培养主要局限于公安院校,比如公安大学、浙江警院等;相对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求,我国国际警务人才的培养尚局限于特定课程和特定类型的人才培养,如英语课程教育、反恐专业人才等。因此,对于综合型、复合型国际警务人才培养的研究,国内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
(二)校局合作培养模式
全球化的深入给基层公安机关国际执法能力提出了新任务、新挑战。然而,基层公安机关国际警务专业力量数量不足、质量较弱、语种较缺。2018年11月,吉林省公安厅就涉外警务人才培养与省内重点院校签约合作,开启了国际警务人才培养校局合作的新篇章。学校发挥学科、专业以及人才的优势,在相关语种中开展国际警务相关课程,为公安机关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国际警务工作提供全力支持。这种校局合作、订单式培养模式也有利于加快高校服务社会进程,提升高校人才竞争力,并为公安机关国际警务工作有效充实外语翻译力量,储备国际警务专业人才。通过这种校局合作形成优势互补,构建国际警务人才培养、使用新模式,实现院校合作的双赢。
(三)公安机关集中培训模式
对于具体公安工作和国际警务工作而言,无论是公安院校培养还是校局合作培养,其人才的培养和投入使用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为了快速适应国际警务工作实践,习得国际警务工作技能,掌握国际执法本领,公安机关对警务人员进行国际执法方面的专门集中培训是快速提升国际警务技能的重要模式。公安机关在警务人员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期间,安排针对性的国际警务课程和训练内容,亦可集中针对特定国际警务工作问题开展培训,对于提高警务人员国际警务工作技能、掌握处理具体国际警务问题的能力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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