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守正创新 积极推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
摘要
关键词
守正创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创新
正文
中国拥有悠久的发展历史,不同民族在中华文化融合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形成了极具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因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同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的重要基石之一[1]。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上指出,中华文明具有显著的创新性,中华文明同样有着尊古不复古、守正不守旧的进取精神,有具备着勇于接受新事物、不惧新挑战的无畏品格。中国文化的发展,随着现代化建设呈现出更加显著的中国特色,需要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更好的满足人们的多样化精神需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着新的受众、新的环境,原有的发展模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就需要始终将守正创新作为传承和创新的核心思想,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创造更加肥沃的土壤。
一、守正创新是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必由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文化建设的方针始终是“以人民为中心”,这样才能够“到位地、全面地、深刻地在主体与对象、文艺生产者、生产活动双向维度上得到揭示和把握。”
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过程中,许多人认为任何创新性的发展或者创造性的转化都属于一种新事物,但是忽略了一些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这是在长期的创新转化和发展中形成的。比如,藏族的《格萨尔》史诗、彝族史诗《勒俄特依》、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除了传统艺人的演唱之外,同样也产生了大量的二次创作,这些二次创作同样历史悠久,并且在历史中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形成了民族特色传统文化之一,同样也是需要传承与创新的对象。
因此,想要实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要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的思想,把握六个维度:第一,时代维度,要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始终能够跟随时代的发展,能够反映少数民族在新时代的生活风貌,能够凝聚时代精神,成为推动时代发展的重要动力;第二,人民维度,要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要始终坚持以少数民族为核心,坚持人本思想;第三,精神维度,要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需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第四,原创维度,要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坚持原创和独创,展现出不一样的民族风貌;第五,审美维度,要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需要具备良好的艺术性和愉悦性;第六,化育维度,要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需要产生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能够对人的精神世界产生积极的鼓舞与引领。
二、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守正创新的现实困境
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坚持守正创新的道路上,可以通过优秀案例和作品带动更多的文化创新。但是在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现实困境,这就导致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转化发展难以顺利实现。
(一)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使用边界与创新之间存在的矛盾
许多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世界级和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也是发展文化创新的重要IP来源。但是,这些非遗IP在直接创新的过程中受到许多限制,在使用非资源方面需要格外谨慎。这些以非遗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往往是向内展开的,而优秀文化作品和产品的创新则需要向外开展。所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需要将向内和向外两种渠道进行结合,实现保护与开发同步推进。想要实现这种协调发展,就需要更好的明确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使用边界,并认真分析其文化发展的定位和创新的方向,这样才能够在满足大众审美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基础上创造出更多丰富的文化产品,也才能够让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真正实现传承。
(二)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不同媒介传播中叙事的差异性
在面对已经形成的各类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时,人们容易忘记这些优秀的文化需要经历漫长的发展历史,有些文化的面貌甚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今,进入新媒体时代后,文化传承的媒介也不再局限于书本和电视,传承的方式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此,在不同媒介上进行文化传承和创新时,需要采取不一样的策略,这并不是文化传承人的标新立异或者哗众取宠,而是立足于如今时代语境下应有的创新意识。所以只有把握好不同媒介的叙事特点,把握使用该媒介的群体的审美需求和使用习惯,才能够拓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渠道,也才能够为创新发展提供更多的思路。
(三)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供求双方的矛盾和冲突
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人和创新者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站在供给的角度上对创新进行思考,在这一过程中往往与社会大众的真正需求相背离,也没有充分考虑文化消费的市场发展。这就很容易产生供求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导致优秀传统文化的改编和创新发生剧烈的反弹,影响了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想要真正实现传承和创新,应该在尊重文化原貌的基础上,了解文化市场的供需关系,把握市场审美,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让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文化的进步贡献更多的力量。
三、守正创新视域下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策略
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对整个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需要立足于少数民族的特点,具体分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过程中面对的问题,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有规划、分阶段的推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避免在创新过程中出现盲目性的现象,破坏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真实性和整体性。
(一)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完善文化保护资金体系
少数民族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受到地理位置、文化冲击和历史因素的影响,发展的整体水平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存在显著的差异,加上一些少数民族存在较强的封闭性,因此仍然没有转变传统粗放型的生产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延续,但同时也使得少数民族产生了温饱即安、与世无争的精神惰性,导致这些地区的发展速度更加缓慢,许多人依然生活在贫困线附近,需要依靠当地政府的补贴才能够生活。经济发展无法跟上时代步伐,必然没有更多的资金开展传统文化的保护,使得许多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湮没在时代的发展中,同时对文化的不重视也让更多少数民族存在平均文化素质低下的问题,同样阻碍了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想要真正实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首先需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这才能为文化的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国家和当地政府应该依据不同少数民族发展的现实情况,采取多样化的优惠政策为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提供便利,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让少数民族的经济实现快速增长[4]。同时,还应该针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设立专项资金,适当对传承和创新项目给予资金倾斜,这样能够进一步推动文化保护资金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文化保护融入经济发展,树立少数民族文化品牌
少数民族聚居的区域往往没有较高的经济总量,并且人均经济水平相对较低,区域内的产业结构也大多不合理,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与发达地区存在显著的差异;除此之外,一些少数民族区域对外交通相当闭塞,也没有完善的农业基础,科技发展水平低下,对外开放层次不高。面对这样的发展难题,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这就需要进一步建立起完善的文化开发和利用体系,这样才能够对优秀传统文化起到保护和传承的效果。少数民族地区应该探讨经济发展的多种渠道,找到优秀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让现有的人文资源顺利转化为文化产业,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利用和保护,让利用和保护两者之间能够形成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少数民族地区不仅拥有壮美的自然风光,同时拥有独特的人文资源。少数民族大多能歌善舞,并且形成了极具民族特色的各类手工艺品和民居建筑,同时少数民族的宗教礼仪和民间风俗又极具神秘感,这就能够成为吸引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的宣传点。所以,少数民族地区应该充分利用这些独特的文化,循序渐进地推动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起规模化的文化产业项目,鼓励社会各界组织共同推动文化产业的落实,让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能够走向市场,建立起更加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品牌,比如发展特色旅游产业、建立民族文化博物馆、打造民族文化生态村等等,构建更加独特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品牌。
(三)鼓励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培养传统文化的加班人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发达的东中部地区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相对落后,因此他们的文化素质整体水平相对偏低。这就容易导致许多人并不了解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的意义,也无法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文艺工作者,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不到位,一些传统文化的继承人素养和专业水平不高,甚至许多文化艺术找不到优秀的接班人,导致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逐渐消失,这无疑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和传承带来了困难。所以,想要顺利实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需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工作,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让少数民族整体文化素质获得提升,这样才能够培养更多的人才为传承和保护工作注入活力。
在培养专业人才的过程中,当地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的重视程度,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办学,定期对教师和文艺工作者展开专业培训,提高教师和文艺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同时,当地政府也可以采取一些实质性的措施对教育者和文艺工作者进行鼓励,让他们能够深入少数民族地区积极开展各种教育和文化普及工作,为传统优秀文化传承者的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5]。另外,少数民族地区也应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更多推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优秀教师,将其作为教育的核心力量鼓励更多的文化工作者了解并探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新的渠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繁荣,让更多的少数民族能够自觉地承担起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光荣使命。除此之外,国家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地方高校也应该承担起文化传承的重任,依据不同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特点构建特色教育体系和课程内容,通过双语教学实现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对自己的工艺和历史文化有正确的认识,同时也可以结合当地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展开实践教学,这样就能够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到传统优秀文化产业的创新之中,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就业问题,也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带来了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四)打破少数民族陈旧观念,唤醒少数民族文化自信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他们的观念相对封闭。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并没有正确认识到传统文化的价值和优点,因此在传承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存在误区:首先是没有产生良好的市场经济意识,未能将优秀传统文化转变为经济产业,没有将其潜在的经济价值充分挖掘出来。其次,许多少数民族并没有重视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甚至为了一时的利益放任传统文化的牺牲和湮灭[6]。所以,想要真正实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就需要唤醒少数民族的文化自信,这样才能够让他们更加主动地承担起保护和传承的使命,也才能够为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想要树立起少数民族的文化自信,首先可以加强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通过信息技术的帮助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上加大宣传力度,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科普教育。其次,可以根据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举办一些节日活动和文化博览会,进一步打开少数民族对外开放的渠道,让更多的游客和文艺工作者能够了解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为少数民族的文化展示提供更多机会,少数民族也会逐渐产生强烈的文化自信。民族也会逐渐产生强烈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的凝聚力,也能够让优秀传统文化获得更高的知名度,这就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完善传统文化管理机制,健全传统文化保护法律
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涉及到许多部门,但由于相关管理矛盾尚未解决,因此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相互推诿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质量,同时也不利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因此需要对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工作机制进行梳理,完善文化管理体系,明确不同部门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的工作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建立起统一的文化发展目标,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同效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传统文化保护法律的建设,能够为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法律依据,解决某些地区立法过于笼统或者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保护适用范围,减少不法分子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侵害,同时完善相应的奖惩制度,保护文化传承人合法权益,为每一位创作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新作品的文艺工作者提供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据[7]。这样才能够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普及率的进一步提升。
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加强传承和创新能够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新的发展活力,让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促进中华文化的繁荣与昌盛,不断提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使中华民族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参考文献:
[1]康红梅,王束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困境与发展路径创新研究——以贵州省X乡苗族为例[J].边疆经济与文化,2023(06):54-57.
[2]措吉.传承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23,7(02):174-177+183.
[3]石培洁. 贵州省苗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22.
[4]黄晓娟,郑雪竹.当代满族女性文学的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以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奖作品为例[J].民族文学研究,2021,39(01):39-46.
[5]刘志宏.西南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传承与创新性发展研究[J].中国名城,2020(12):68-72.
[6]李霖. 文化自信视域下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D].西藏大学,2020.
[7]蒋平.乡村治理视角下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开发——以南方少数民族歌圩文化为例[J].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9,34(05):14-18+31.
作者简介:昂凌(1982年3月),性别:男,籍贯:云南石林,民族:彝族,学历:硕士,职称: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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